国家药监局关于1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渝快办注销公司通告(2023年第47号)
发布日期:2023-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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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
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附件: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
1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国家药监局2023年9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47号通告附件.docx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
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渝快办核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特此通告。
各省(渝快办注册公司、国家药监局要求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
渝快办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受托生产企业为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拉吾天然植物凝胶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