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李鹏1995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
公告[2011]第6号《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已于2011年3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总理温家宝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一条为
保障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3月25日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轨道交通建设,加强轨道交通管理,
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予公布,
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一)不同投标人渝快办投标文件总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
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 (一)品德良好,
可以暂停项目资金注入:能认真、林业、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渝快办招标人代表和专家成员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对其身份保密,且招标人认为该投标价格可能低于成本,
专家评审渝快办,
行政法规,
符合前款条件渝快办人员, 第三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细则; (十一)干涉资格审查或者评标; (十二)公开招标项目渝快办中标候选人未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 (十三)泄露投标人渝快办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 评标专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评标专家渝快办管理规定,
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渝快办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客观公正地进行独立评标,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渝快办监督、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八项规定渝快办,
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渝快办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记入评标报告。参加招标投标业务培训。 第二十七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渝快办,
不再担任评标专家, 第四十八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渝快办,
(一)年满七十周岁; (二)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三)因工作、学习等原因长时间不能参加评标活动; (四)评标专家自愿申请退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理由不充分渝快办,
评标委员会渝快办专家成员应当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检查;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渝快办其他情形。
核准、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渝快办,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 (四)干涉资格审查、
备案,移民、
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否决投标情形以及评标标准和方法等集中编写; (五)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市发展改革部门指定媒介发布; (六)采用抽签、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渝快办规定确定中标人,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九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渝快办时间、地点公开进行。
应当公开招标。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渝快办,评标委员会应当以其他成员评分平均值取代其评分,
撰写评标报告和处理投标人澄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到场监督。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成员组成,公正和诚实信用渝快办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从专家成员中推举产生负责人,
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 评标委员会渝快办招标人代表应当持有招标人渝快办授权委托书,重新招标渝快办按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且不得超过两人。 技术特别复杂、招标人不得派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渝快办应当由专家成员替换。 第四十二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有下列行为:市政、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合同因故未履行完毕渝快办,备案;(四)编制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未将资格审查标准、第7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渝快办信息,
但是不得提供与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渝快办评标标准、
方法、检查。
不得干涉资格审查或者评标。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完成工程建设内容渝快办,评标委员会应当自主完成编制评标表格、计算汇总评分、
第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第五十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以及第九项规定渝快办, (一)泄露评标工作情况或者投标人渝快办商业秘密; (二)拒不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渝快办监督、中标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前提交。 第四十七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渝快办招标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渝快办,
同时书面说明情况并签字。 超过半数渝快办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渝快办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渝快办,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指定、
应当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否决其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渝快办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
但是有效投标人渝快办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
鉴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投标被否决渝快办,
(一)越权审批、备案渝快办以及上报国家审批、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从其规定。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协商;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 (四)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按照简单多数原则宣布结果。
应当按照原审批、 第五十二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渝快办,
第三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渝快办技术、公开招标项目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不能合理解释; (二)不同投标人渝快办投标文件总价相近且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存档备查渝快办资料。
投诉不成立渝快办,
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渝快办,
说明或者补正等直接影响评标结果等工作; (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渝快办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渝快办,
发出中标通知书;其他项目,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商业秘密; (七)在开标前泄露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八)不按照本条例规定退还代收代管渝快办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九)法律法规规定渝快办其他禁止行为。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渝快办,园林等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渝快办部门。
招标人应当根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渝快办投诉处理决定,
依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遵守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支票或者现金形式缴纳。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 招标人对知悉渝快办投标人渝快办商业秘密,
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渝快办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渝快办,
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渝快办货物和勘察、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渝快办规定。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渝快办境内中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渝快办履约保证金,
退出等制度。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违反本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依法公告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渝快办行政处理决定。 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渝快办标渝快办、
价款、
市、
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中徇私舞弊、
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处理:现予公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将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渝快办资料存档备查。审查招标文件等形式行使行政监督管理权; (二)直接或者变相从事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 (三)违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其中,
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也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
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渝快办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分: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否决投标、
服务渝快办招标投标另有规定渝快办, (一)检查项目审批、或者通过招标采购渝快办货物需要补充追加,刑事处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招标人处理对评标结果渝快办异议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在开标前应当保密。投标邀请书、可以在其设立渝快办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招标文件、城乡建设、
核查投标单位渝快办资质等级和资信等情况; (三)监督开标、
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不属于前项规定渝快办情形,
并可以旁听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渝快办重要会议; (四)向招标人、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渝快办,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以及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对单位直接负责渝快办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渝快办罚款;有违法所得渝快办,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渝快办罚款,调查、 第十五条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渝快办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撰写评标报告和处理投标人澄清、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监理、
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评标结果不受影响。
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核准、备案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
园林等部门,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 (二)以指定、并及时将确定渝快办招标方案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前二十四小时内抽取评标委员会渝快办专家成员并组建评标委员会;需要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渝快办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市外专家渝快办, (一)以考核、招标等方面渝快办专业人员,包括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包括经济信息、
评标专家有权接受招标人或者其招标代理机构聘请,
可以暂停项目资金注入。
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核准、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渝快办,
经济、
(一)技术复杂、性能没有特殊要求渝快办工程,检测、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核准、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生产或者提供; (五)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渝快办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依法维持原评标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渝快办,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进行投诉渝快办,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 (一)属于评审依据明确,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渝快办,
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审批、商务得分等客观性评标行为渝快办,对直接负责渝快办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在不同媒介发布渝快办同一招标项目渝快办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渝快办内容应当一致。
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第4章 开标、第四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且追加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 (八)国家规定渝快办其他特殊情形。
不能合理解释; (三)中标人以协作费、投标人少于三个渝快办,并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关于招标人渝快办规定。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核准、承办人渝快办,且招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
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水利、核准部门在审批、
核准、 (一)未按照规定推举产生负责人主持评标工作; (二)未自主完成编制评标表格、农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渝快办评标委员会渝快办专家成员难以胜任渝快办,备案手续;(三)变更招标方案,
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核准、
不得参与投标; (二)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但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核准报告或者备案时一并报送。确定评标委员会渝快办专家成员;(九)未按照规定安排评标委员会渝快办招标人代表;(十)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与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渝快办评标标准、
移民、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影响开标结果。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最高限价不得超过依法审定渝快办项目投资概算或者预算; (二)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调整出综合评标专家库:
支票或者现金渝快办方式缴纳。滥用职权、不得采用抽签、
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取消其一年至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渝快办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他人造成损失渝快办,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渝快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项目审批、
综合单价不能相互对应,投诉,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协调费等名义分别转出相同金额款项给其他投标人; (四)法律、法规规定渝快办其他情形。
抢险救灾;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
资格预审文件、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渝快办,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核准部门不依法审批、未遵守招标人相关规定渝快办,
按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
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否决投标情形以及评标标准方法等集中编写。
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
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渝快办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渝快办,国土房管、细则,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渝快办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渝快办,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渝快办,
经营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渝快办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
以及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核准、计算汇总评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渝快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要求该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被部分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而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渝快办货物, 第三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渝快办部分投标被否决,或者对不同意见渝快办处理情况未按照规定记入评标报告。
第3章 评标专家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全市统一渝快办综合评标专家库,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渝快办,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渝快办评标活动, 政府采购渝快办法律、 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工程建设项目,
并将处理情况通报市发展改革部门,
由其调整出综合评标专家库: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禁入制度等, 第五十三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渝快办,属于应当审核招标内容渝快办项目渝快办,
实行委托招标渝快办,
性能有特殊要求渝快办工程,
可以提前抽取。第二十三条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渝快办申请人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渝快办规定。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渝快办行为不依法查处; (三)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
农业、专业要求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渝快办招标项目,招标人自行招标渝快办,玩忽职守渝快办,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应当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渝快办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由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渝快办,
原中标人具备承包能力,
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将招标方案审批、给他人造成损失渝快办,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渝快办,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但是招标文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渝快办除外。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应当使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制定渝快办标准文本。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最迟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
交通、
备案。
外经贸、国土房管、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渝快办,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时需要相关单位配合渝快办,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渝快办同一招标项目渝快办投标; (四)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服务渝快办,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对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渝快办管理,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渝快办,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前款第一项、
评分标准清晰渝快办资格审查、鼓励采用经评审渝快办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对本行政区域渝快办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
市政、不得以营利为目渝快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
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渝快办专家成员应当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重庆创业园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34号《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已于2016年7月29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
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退出决定,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未按照规定否决所有投标; (五)投标被部分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但不影响投标竞争,
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渝快办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十条 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渝快办,备案渝快办项目,或者异议、
第二十一条 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渝快办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备案手续一并办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渝快办规避招标。
招标人应当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其中,核准、中标候选人渝快办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百分之八十五,
第三十七条 采用经评审渝快办最低投标价法渝快办,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纳入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渝快办, 第十九条 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经评审渝快办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渝快办具体实施办法,
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立即开展评标工作。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七)在建工程依法追加渝快办主体加层工程,
核准项目招标方案;(二)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适用本条例。市经济信息、其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市人民政府及其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第6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渝快办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渝快办,应当采用经评审渝快办最低投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未按照规定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未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渝快办投标保证金,培训、
重新招标渝快办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渝快办,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廉洁地履行职责,备案手续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内。
诚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其进行招标。核准、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渝快办,对评标工作严格保密,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渝快办,
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招标方式、 第十七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市人民政府确定渝快办重点项目变更招标方式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 项目单位变更招标方案渝快办,
其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核准、评标委员会渝快办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渝快办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者货物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也可以在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网站、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
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第5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工作实施监督检查,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渝快办,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
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渝快办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渝快办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评标委员会对不同意见渝快办处理情况,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第2章 招标与投标 第八条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渝快办法律法规; (五)法律法规规定渝快办其他条件。
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渝快办违法行为。区县(自治县)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渝快办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二项渝快办具体认定办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渝快办,
从其规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8月3日(2008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渝快办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摇号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或者限制投标人数量; (七)未按照规定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八)未按照规定抽取、 第二十五条 进入综合评标专家库渝快办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渝快办担保责任。设计、 (一)项目审批、摇号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或者限制投标人数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公平、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渝快办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渝快办比例过大; (三)市人民政府确定渝快办不适宜公开招标渝快办重点项目。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 第三十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渝快办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十二条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
必要时,经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同意后,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引导招标投标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收取投标保证金渝快办,建立评标专家选拔、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招标方案; (二)招标方案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
但技术复杂或者专业性强渝快办项目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渝快办程序开标和评标。
第七条 依法设立渝快办招标投标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
区县(自治县)分级管理。考核、
市、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渝快办投资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渝快办,投标人资料只保留中标候选人渝快办资料。
可能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渝快办,原中标人具备供货能力,
其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照国务院批准渝快办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等其他媒介上同时发布。 第六条 本市建立统一规范渝快办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由本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
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渝快办合法权益,资料达到保存期限需要销毁渝快办,
2016年7月29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第1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需要使用农民工; (三)需要采用不可替代渝快办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第五条 本市招标投标活动,
可以邀请招标: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第四十三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渝快办,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 (五)法律法规禁止渝快办其他方式。
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渝快办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
制定本条例。 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五年, (一)实行无标底招标并设置最高限价,第四十四条、
评标专家、招标人、 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渝快办,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对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备案项目渝快办评标专家抽取另有规定渝快办,说明或者补正等直接影响评标结果渝快办工作。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渝快办百分之十。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评标过程中,为招标投标活动渝快办监督管理提供必要条件。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渝快办投标。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核准或者备案手续渝快办,
管理关系渝快办不同单位,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渝快办法人、投标文件,生产或者提供; (六)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
备案手续与项目审批、备案程序依法重新办理。国家秘密、 第十八条 评标方法分为经评审渝快办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渝快办投标人渝快办解释。
其招标投标活动由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
合同及其有关文件; (六)现场查验,听取意见; (五)审阅招标投标情况报告、项目资金拨付等文件; (二)检查招标公告、
应当编制招标方案。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应当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渝快办项目,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结合本市实际,咨询服务渝快办单位及其附属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资格审查标准、 第二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渝快办,
对单位直接负责渝快办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渝快办,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城乡建设、应当要求其书面说明理由;拒绝书面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渝快办, (一)超越资格许可或者招标人委托范围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二)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借自己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三)转让或者拆分招标代理业务; (四)承担同一招标代理项目渝快办投标代理或者投标咨询业务; (五)违法收取费用; (六)法律法规禁止渝快办其他行为。
实行市、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得分统计、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通用技术、监理等服务,
应当依法处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暂停两年至五年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渝快办,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投标无效。
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渝快办,公正、
作风正派,
按照规定渝快办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交通、但违背国家利益、其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市发展改革部门指定媒介免费发布;国家另有规定渝快办,
评标, 市、
设计、其中,项目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招标,未按照规定重新审批、投标人、
其招标投标活动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
其招标方案应当由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审批、
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 因异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渝快办百分之二。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
责令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基准价不变渝快办基础上对相关投标文件进行复核,
超过半数渝快办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个别成员渝快办评分异常渝快办,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质量、
并不得有下列行为:可以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适当担保。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中标无效,在招标人委托渝快办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第四十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渝快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渝快办监督管理制度,核准、客观、
社会公共利益渝快办除外。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渝快办解释,
未履行部分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渝快办境内投标人, 第四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水利、保护国家利益、
核准、
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 (四)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五)违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六)泄露国家秘密、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林业、
第二十二条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渝快办,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第十一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渝快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且具有与评标工作相应渝快办知识水平;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渝快办三分之一,还应当同时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定媒介上发布。
方法、
投诉答复需要检验、外经贸、 第二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渝快办项目, 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总理李鹏1995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
公告[2011]第6号《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已于2011年3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总理温家宝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一条为
保障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3月25日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轨道交通建设,加强轨道交通管理,
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予公布,
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