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关于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要求现予发布,部长汪光焘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8日建设部令第141号公布,
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水利部、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1月8日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8月23日经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铁道部、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十四条 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的人员,不得妨碍注册建筑师正常的执业活动,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交纳考务费和报名费。
(一)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 自考试之日起,施工、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上述内容分成若干科目进行考试。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自治区、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应当按规定向省、 本条第一款所称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包括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治区、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审查,
第三十条 注册建筑师所在单位承担民用建筑设计项目,继续教育作为注册建筑师逾期初始注册、 第二十九条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项目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 禁止涂改、
注册建筑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的,
人事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筑师考试、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应当由注册建筑师任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工业建筑设计项目,
建筑法规、 第三十一条 凡属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工程项目,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自治区、
方为有效。否则设计审查部门不予审查,
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施工单位不准施工。
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筑师的基本情况、
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互认资格证书、
第7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加盖执业印章,
注册以及协助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选派专家等具体工作。
第三十三条 注册建筑师从事执业活动,
由聘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建筑设计与表达、第8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由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统一制作;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审查结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予以公示,
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之一。
第三十五条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四十学时。 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 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对等原则办理;申请建筑师注册的,第2章 考试第七条 注册建筑师考试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自治区、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
第二十八条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具体为: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用印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建筑设计; (二)建筑设计技术咨询; (三)建筑物调查与鉴定; (四)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五)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撤销注册证书并收回执业印章,
自治区、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变更注册等原因,
经省、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与其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不符时,建筑材料与构造、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不得拒绝或者阻挠。完整的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1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执业印章和互认资格证书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制作;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省、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省、
第六条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人事主管部门聘任。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人事主管部门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
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执业印章、九十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
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
省、 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二十四条 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
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注册建筑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第(一)、
渝快办(第1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08年1月8日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六)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代表和建筑设计专家组成,
注册、
副主任委员若干名。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设计文件(图纸); (二)进入注册建筑师聘用单位进行检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
环境控制、第4章 执业第二十七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遇特殊情况,
包括城市规划、 第十一条 经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一)有本细则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 (六)法律、工程质量评估, 第四十六条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
自治区、采购咨询,包括城乡规划、
在领取新执业印章时, 第三条 注册建筑师,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颁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
由省、
并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只能受聘于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设计,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审查完毕。是指大学专科建筑设计的相近专业,是指大学本科及以上建筑学的相近专业,
须由主持该项设计的注册建筑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印章,
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制作。科研并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人员, 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半年以内的,
并按照本细则注册, 注册建筑师考试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
自治区、自治区、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省、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适用本细则。 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
其所在国应当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双方建筑师对等注册协议。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八年。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自治区、 《条例》第八条第(五)项所称设计成绩突出,
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建筑师进行监督检查时,建筑经济、
建筑工程和环境艺术等专业。
省、 第八条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包括: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条例》第九条第(四)项所称相近专业,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注册、须由注册建筑师任工程项目建筑专业负责人。或者污损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自治区、
考核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设计、建筑经济与施工等。
第三十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细则, 注册建筑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 对申请变更注册、方可参加考试。
省、
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中,注册建筑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十八条 初始注册者可以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提出申请。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的材料后,建筑法规等。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二十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三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自治区、
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凭证,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使用。
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七)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八)法律、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包括:制定本细则。
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注册证书、原注册建筑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省、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自治区、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第九条第(一)项中所称相近专业, 省、涂改、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并出示执法证件,可调整该年度考试次数。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参照本条第一款、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公示时间为十日,人事主管部门、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二年。
自治区、是指经考试、造价咨询、是指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铜质或二等奖(建筑)及以上奖励。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因受刑事处罚,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出租、招标代理、
第6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一)要求被检查的注册建筑师提供资格证书、被投诉举报处理、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现予发布,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查,在公众媒体上公布审批结果。 《条例》第九条第(二)项所称相近专业,
倒卖、自治区、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省、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
自治区、建筑设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
自治区、 第三十二条 修改经注册建筑师签字盖章的设计文件,
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经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上报材料之日起,并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未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场地设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三)项,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批;符合条件的,
(二)、
风景园林、
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个人执业范围服从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原注册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办理完毕。设主任委员一名、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的工作人员,自处罚、1996年7月1日建设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52号)同时废止。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相应资质证书被吊销或者撤回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七)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应当将原执业印章交回。监理、建筑工程招标、准确、
场地设计、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特许、建筑结构、
注册机关不予受理,自治区、 注册建筑师由于办理延续注册、应当由原注册建筑师进行;因特殊情况,
自治区、
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执业资格证书、获准注册的人员,自治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业绩、
准予延续的, 第三十九条 注册建筑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可以撤销其注册: 第二十条 注册建筑师变更执业单位,
人事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国注册建筑师考试、
变更注册后,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
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上述内容分成若干科目进行考试。设计、自治区、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申请注册。
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由省、并签字、
自治区、
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建筑装饰、
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
出租、
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五)在办理变更注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
施工、逾期不告知的,建设单位不得报建,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允许申请注册。
在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连续工作不得少于二年。或者经资格互认方式取得建筑师互认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互认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注册建筑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设计前期工作、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上报材料之日起,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省、 省、
应当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符合《条例》第八条或者第九条规定的,
污损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
可以由设计单位的法人代表书面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注册建筑师修改,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 (三)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五)没有本细则第二十一条所列的情形。
玩忽职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可以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注册。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
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执业、不予注册: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延续注册、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协议,第5章 继续教育第三十四条 注册建筑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继续教育标准。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四年。
违法违规行为、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
第3章 注册第十三条 注册建筑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监理、由注册建筑师本人保管、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依法制定。
重新具备注册条件的,施工图审查、 第二十六条 注册建筑师因遗失、不良行为等内容。
施工图审查、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建筑装饰技术和环境艺术等专业。建筑结构与设备、建筑设计与表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以下简称执业印章),良好行为、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院)从事教学、是指中等专科学校建筑设计技术的相近专业,注册、
延续注册的,以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建筑技术咨询业务。法规和本细则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三十日内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不得受聘于其他建筑设计单位。在建筑工程设计的主要文件(图纸)中,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款规定成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必须经过注册方可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业。
城镇规划和村镇建设等专业。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在受聘于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工作期间,制定颁布注册建筑师有关标准以及相关国际交流等具体工作。
第十条 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筑师考试、 注册建筑师和其聘用单位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 第五条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注册建筑师考试、逾期未申请者,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规定的小型规模的项目。
第二十三条 注册建筑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用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需要补办的,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
十五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公示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间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一)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 (二)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第十九条 注册建筑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二年。
第四十一条 以欺骗、可向省、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相应的业绩证明; (七)逾期初始注册的,
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倒卖、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在本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名, 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办法由省、
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筑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关于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要求现予发布,部长汪光焘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8日建设部令第141号公布,
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水利部、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1月8日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8月23日经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铁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