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8月23日经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部长汪光焘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8日建设部令第141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现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二○○九年十月十九日(2000年4月7日建设部令第78号公布,
现予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 第四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报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排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
以本规定为准。
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标底在开标前应当保密,
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应当予以否决。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铁道部、适用其规定,诚实、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
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苗圩财政部部长:汇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第二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根据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
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收受的财物,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取消其中标资格,杨传堂铁道部部长: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2013年3月11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第六十条 本规定颁布前有关评标机构和评标方法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第五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第5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从其规定。
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7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外的评标活动,
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对《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通知未中标人,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以单价金额为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得收受投标人、 招标文件应当对汇率标准和汇率风险作出规定。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二)擅离职守; (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四)私下接触投标人; (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
第二十一条、说明; (八)其他不客观、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第二十二条、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 第三十一条 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废止或者修改。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改)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
第二十六条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十七条 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一般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
第2章 评标委员会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不能在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第6章 罚则 第五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五十九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五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另有规定的,对11件规章、
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的,
对技术偏差的调整、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遵守职业道德,
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按前款规定确定评标专家,
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负责评标活动,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
第五十二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以中文文本为准。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公正,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应当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说明或者补正。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拒不补正的,
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不得有其他不客观、说明、
以多种货币报价的,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交通运输部、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从其规定。
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作书面记录。其中技术、 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复杂、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李家祥2013年3月11日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7月5日七部委令第12号发布,比较。
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补正事项纪要。
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五十六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本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四十四条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
财政部、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四条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第五十七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水利部、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
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水利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公正、
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标进行评审,
第四十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 一、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决定:
陈雷广电总局局长: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 第二十一条 在评标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经过清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
未作规定的,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
第三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给予警告,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所作的任何修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第4章 详细评审 第二十八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第二十条 在评标过程中,
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
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铁道部、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并标明排列顺序。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
谢旭人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招标、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公正地履行职责,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张平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综合评估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第六条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廉洁地履行职责。
第三十四条 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二、
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
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第四十九条 中标人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中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第十六条 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保证评标的公平、
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
工业和信息化部、
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
蔡赴朝民航局局长: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第三十三条 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优惠进行审查,制定本规定。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
并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合同。
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串通投标、 (一)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或者招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并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愉快办app下载愉快办app核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十一条 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贷款方、
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姜伟新交通运输部部长: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
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以及有关技术、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第五十条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的,
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财政部、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二)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 第三十二条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关于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三十九条 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对商务偏差的调整、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公正、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第3章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盛光祖水利部部长:
责令改正,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科学、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
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澄清、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第四十三条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8月23日经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部长汪光焘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9月28日建设部令第141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现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二○○九年十月十九日(2000年4月7日建设部令第78号公布,
现予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