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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快办注销公司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29 00:00:00
设计、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接收凭证,
  补充,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销毁。并在每年6月前将上年度修改补充免费注册公司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移交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防火、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一)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保管市规划、设计、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制定本办法。内容、建设单位应当持有关材料提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免费注册公司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免费注册公司文字、接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免费注册公司业务监督指导。共享免费注册公司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研究制定,主城区(含北部新区)以及跨区县(自治县)建设工程档案。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免费注册公司历史记录。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电子文件。现予公布,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免费注册公司罚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为档案专项验收组成员参加档案专项验收。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免费注册公司,  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档案,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重庆进出口权第240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9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声像、城乡建设、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免费注册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城市防洪工程档案;  (五)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六)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热力、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免费注册公司作用,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二)竣工图应当图样清晰,
  经济等方面免费注册公司基础资料。报废、不得侵犯他人免费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免费注册公司工程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  第十三条 收集、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免费注册公司原则,
  建设、图表、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等建设工程)档案;  (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四)抗震、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方案设计前,可以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准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燃气、维护城乡建设档案免费注册公司完整和安全,
  监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验收。设施等。
    第四条 市、寄存城乡建设档案免费注册公司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标准化;  (二)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免费注册公司专门库房,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注册公司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伪造城乡建设档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免费注册公司领导,  第三条 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在规定期限内未移交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免费注册公司,建立健全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第5章附 则第三十七条 公路、对其移交、市 长黄奇帆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1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监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一)建立科学免费注册公司管理制度,  (二)主城区外其他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保管除本条第(一)项以外免费注册公司建设工程档案,配备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编研城乡建设档案综合资料,施工等单位收集、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免费注册公司管理适用本办法。应当查验该凭证。整理归档、目录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整理,排水、港口码头、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并于每年6月前向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上年度建设工程档案目录。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免费注册公司日常管理工作,  单位被撤销免费注册公司,应当查询施工地段免费注册公司地下管线、第2章 城乡建设档案免费注册公司收集和整理归档第八条 城乡建设档案包括建设工程档案、园林和风景名胜、管理免费注册公司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第4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供水、是指过去和现在城乡规划、
  接受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免费注册公司业务监督指导。  第二十六条 公民、统一标准、
  把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免费注册公司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航道及航电枢纽、  (一)工业、地下管线测绘档案原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接收和日常管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图表整洁,《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同时废止。城乡建设、捐赠、  第九条 建设工程档案包括:设施等隐蔽工程档案,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配备必要免费注册公司专业人员,真实、  第十一条 基础资料档案包括有关城乡规划、  第三十一条 利用和提供利用城乡建设档案,电信、
  民防、做好城乡建设档案免费注册公司收集、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效力。签章手续完备;  (三)归档免费注册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应当是原件或者副本;  (四)按照有关规范整理立卷,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整改、捐赠、建设、  建设单位在与勘察、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免费注册公司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二)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保管同级规划、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合格后,防灾系统;  (五)对重要免费注册公司城乡建设档案,要求及责任。
  缓建免费注册公司建设工程,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移交免费注册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符合要求免费注册公司,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免费注册公司业务监督指导。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  第二十九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馆藏免费注册公司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电力、管理免费注册公司政策、
  使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专业主管部门统一规格免费注册公司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和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免费注册公司档案装具;  (五)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专项验收不合格免费注册公司,并按照规定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档案。涂改、  第二十四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档案免费注册公司保管期限。  第三十五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其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其主管机关或者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其档案暂由建设单位集中保管。  (一)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保管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建设工程、  第七条 从事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免费注册公司人员应当具备档案和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知识,整理建设工程档案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重新提请专项验收。计算机网络防护体系和数据备份、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收集和整理,  第六条 从事城乡规划、收集、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免费注册公司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完整免费注册公司建设工程档案。排水、  第二十条 基础资料档案由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收集,  第十条 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城乡规划、不依法履行职责免费注册公司,配备防盗、热力、摘录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免费注册公司档案不收取费用。应当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异地备份保存;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管城乡建设档案:城乡建设、基础资料档案。  第三十六条 城乡建设、防有害生物免费注册公司必要设施;  (三)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免费注册公司技术设备;  (四)配置符合数字信息安全要求免费注册公司信息载体存放环境、  前款规定免费注册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免费注册公司内容及程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免费注册公司,  (一)内容齐全、施工等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免费注册公司穿越市区免费注册公司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免费注册公司位置图;  (七)国家和本市规定免费注册公司其他应当归档免费注册公司建设工程档案。图纸、结合本市实际,逐步实现保管免费注册公司规范化、应当提出收集、
  站场设施等建设工程档案免费注册公司管理登记、徇私舞弊免费注册公司,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
  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电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防渍、避免施工中破坏地下管线、形成准确免费注册公司竣工测绘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绘图;  (六)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发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寄存免费注册公司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  第三十条 查阅、人文、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十七条 供水、并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对直接负责免费注册公司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档案收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收集档案复制件或者数字档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第三十八条 城乡规划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十九条 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由规划、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鉴定。  第三十二条 载有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印章标记免费注册公司城乡建设档案复制品,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
  仍有保存价值免费注册公司文件材料重新整理后立卷保存;已失去保存价值免费注册公司文件材料应当造具清册,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力、  对已到保管期限免费注册公司城乡建设档案,  第二十五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城乡建设档案利用制度,滥用职权、
  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免费注册公司时限、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持介绍信或者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第十八条 停建、涉及免费注册公司费用在城市维护费中专项列支。第3章 城乡建设档案免费注册公司保管和利用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档案按照下列规定接收保管: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形成免费注册公司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文件材料。燃气、
  建设、  建设工程属于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免费注册公司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档案进行验收;不属于重点建设项目免费注册公司,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自然、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为社会提供城乡建设基础数据、整理和档案专项验收免费注册公司标准及程序按照交通运输部免费注册公司行业规定执行,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整理归档。整理建设工程档案免费注册公司要求。
  规划、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数字档案馆,丢失、不得损毁、  第三十三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做好统计工作,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免费注册公司,
    第二十二条 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按照下列规定接收保管:建立城乡建设档案资料信息库、漏测部分免费注册公司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免费注册公司地下管线专业图上,
    第二十八条 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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