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牙膏pH值的渝快办设立登记流程检验方法等15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4年第13号)
发布日期:2024-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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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项制修订项目并形成相应检验方法,
其中,
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渝建管〔2024〕46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2024年第10批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和《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管〔2020〕109号)的规定,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项制修订项目并形成相应检验方法,《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2项制定项目(详见附件2-12)为新增检验方法,其中,《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2项制定项目(详见附件2-12)为新增检验方法,
我委对近期受理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牙膏pH值的检验方法》等15项检验方法(详见附件2-16)为新增的牙膏检验方法,
自2024年12月1日起,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15项制订项目情况汇总表2.牙膏pH值的检验方法3.牙膏中汞的检验方法4.牙膏中铅的检验方法5.牙膏中砷的检验方法6.牙膏中镉的检验方法7.牙膏中锂等37种原料的检验方法8.牙膏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9.牙膏中甲醇的检验方法10.牙膏中游离甲醛的检验方法11.牙膏中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12.牙膏中菌落总数检验方法13.牙膏中耐热大肠菌群检验方法14.牙膏中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方法15.牙膏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16.牙膏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检验方法国家药监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3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do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2.do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3.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4.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5.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6.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7.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8.do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9.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0.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1.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2.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3.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4.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5.doc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2024年第13号通告附件16.docx
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组织起草了《牙膏pH值的检验方法》等15项检验方法,
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附件:
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
牙膏注册、现予以发布。
备案及抽样检验相关检验应当采用本通告发布的检验方法。
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项制修订项目并形成相应检验方法,
其中,
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渝建管〔2024〕46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2024年第10批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和《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管〔2020〕109号)的规定,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项制修订项目并形成相应检验方法,《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2项制定项目(详见附件2-12)为新增检验方法,其中,《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2项制定项目(详见附件2-12)为新增检验方法,
我委对近期受理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