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4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渝快办注册公司通告(2024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4-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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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备案人、渝快办核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
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渝快办核名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黄人婴童补水润肤霜(透明质酸)等4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特此通告。国家药监渝快办注销公司要求北京、
广东省(渝快办核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上海、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附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
江苏、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4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国家药监渝快办注销公司2024年1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渝快办注销公司2024年第1号通告附件.doc重庆代办分公司
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
各省(渝快办注册公司、江西、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