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渝快办入口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12 12:16:00
来源于:
生成限缴期限为12月23日的税费信息,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特定涉税信息报告”
清卡操作后,
可以依法向主管稅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国家税务总渝快办重庆市税务渝快办2022年12月12日一、方可正常开具发票。
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增值税申报、
并在12月23日前缴纳入库。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应当先行办理增值税申报手续且比对相符,
保障纳税人、四、在12月23日前办理申报纳稅仍有困难的,納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渝快办重庆市电子稅务渝快办(“
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综合信息报告”
——“对于已经申报但还未缴纳税费,特此通告。
可在12月23日前作废申报后重新申报,对于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
完成抄报、
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2022年12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2月23日。
三、
——“
重庆政务服务网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限缴期限仍为12月15日的纳税人,我要办税”现将2022年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