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工商资讯

政府资讯

知识产权

建委资讯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资讯 > 热点问答
我公司于2023年12月向巴西出口了一批工程机械产品,出口合同中约定的渝快办注销公司收汇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请问现在可以申报出口退(免)税吗?
发布日期:2024-03-15 17:36:00
可以。需要注意的是,问:即可视同收汇,
  此类情况应当在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前完成收汇。答:出口合同中约定的收汇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请问现在可以申报出口退(免)税吗?我公司于2023年12月向巴西出口了一批工程机械产品,
  正常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贵公司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2024年6月30日)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截止期限(2023年出口货物的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为2024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后的,按照规定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相关出口合同等举证资料,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渝中区大坪莲花国际商业1-85(永辉超市楼下)
Add:重庆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czr93r1na145n.xn--3ds443g/     渝ICP备16014637号-11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367号
  • 友情链接: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