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工商资讯

政府资讯

知识产权

建委资讯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资讯 > 热点问答
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网上办事大厅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日期:2024-01-05 18:00:00
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免费注册公司进项税额,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其对应免费注册公司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五、问:
  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免费注册公司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免费注册公司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免费注册公司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免费注册公司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渝中区大坪莲花国际商业1-85(永辉超市楼下)
Add:重庆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czr93r1na145n.xn--3ds443g/     渝ICP备16014637号-11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367号
  • 友情链接: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