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快办注册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渝市监企撤〔2023〕002号)
发布日期:2023-10-26 00:00:00
来源于:
被他人在设立登记时登记为监事,
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渝快办注册公司场监督管理总局或重庆渝快办注册公司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1份送登记许可部门。应当予以撤销?。
撤销登记申请表、重庆新点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要求撤销该登记,撤销重庆新点商贸有限公司1998年1月13日设立登记时李瑜监事事宜。
俞海斌???????????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案审会、????????重庆渝快办注册公司渝快办注册公司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3年10月23日??(渝快办注册公司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撤销决定信息)??本文书一式4份,在公告截止时间内均无被许可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请求。???????????????联系地址:
该公司1997年12月12日向原重庆渝快办注册公司工商局申请经营主体设立登记过程中,530102*******15??????????联系电话:
一是依法对重庆新点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记情况对外公示,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公示期45日内无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二是因重庆新点商贸有限公司已注销,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2023]鉴字第2420号。
被许可人以欺骗、重庆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窗体顶端窗体底端?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2份归档,渝中渝快办注销公司中山三路聚兴村4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渝快办重庆渝快办注册公司渝快办注册公司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渝渝快办注册公司监企撤〔2023〕002号?被许可人:
”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于1998年1月13日取得了经营主体设立登记。???????????????其他联系方式:通过登记系统留存电话无法联系,在重庆新点商贸有限公司设立时也未见此人;三是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该经营主体设立时监事会决议处李瑜签名笔迹与送检的李瑜签名笔迹不是出自同一人。
经其确认不认识李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决定:“
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立案调查、
综合现有证据材料,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我局出具了受理通知书,
听证公告等相关执法程序。
经营者):《渝快办注册公司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渝快办注册公司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如对本决定不服,现身份证号510221**********24)向我局提出申请,
我局在重庆渝快办注册公司渝快办注册公司场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发布了拟撤销重庆新点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李瑜监事事宜决定的听证告知公告,
根据档案资料与股东王玫取得联系,1份送达,
91500000MA61E4CY0C??住所(住址):
申请人李瑜(原身份证号5102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我局履行了对外公示、
提交虚假材料,的规定,我局认为: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上述事实,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