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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规定,经2023年7月18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处室(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按时提请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及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经分管委领导同意后纳入《目录》,并按程序进行决策。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决定废止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 法制处 | ??2023年4月 |
2 | 决定2023年改革重点任务 | 综合处 | 2023年6月 |
3 | 决定2023年度村镇建设项目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 | 村镇处 | 2023年6月 |
4 | 制定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级激励和补助资金分配建议方案 | 物业处 | 2023年6月 |
5 | 制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 法制处 | 2023年7月 |
6 | 制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法制处 | 2023年7月 |
7 | 制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 | 法制处 | 2023年7月 |
8 | 决定重庆市城市排水监测站的建设 | 排水处 | 2023年8月 |
9 | 制定重庆市市政道路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 计划处 | 2023年11月 |
10 | 制定重庆市城市污水主干管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 排水处 | 2023年12月 |
11 | 修订重庆市传统村落等村镇项目竞争性评审管理办法 | 村镇处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