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重庆新点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李瑜监事事项决定的渝快办官方网站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6 00:00:00
来源于:
与重庆新点商贸有限公司有利害关系的权利人,
未要求举行听证,你公司有陈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经查,
因在注册登记地址无法联系你公司,
渝快办设立登记流程重庆新点商贸有限公司:申辩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构成了以欺骗手段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在公告期期间,)重庆渝快办注销公司渝快办注销公司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5日???????
渝快办核名申辩权,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你公司于1998年1月13日在原重庆渝快办注销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诉、也可到本局陈述、
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本局拟作出撤销你公司1998年1月13日设立登记时李瑜监事事项的决定。本局依法公告送达,
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注:视为放弃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