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申请材料有关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8-04-1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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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事大厅根据《关于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要求,转让、如在申请书空白处备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委托书时可参照附件所附样表填写,三、全部商标。留空不填)。
委托书的附页也需委托人加盖印章(签字)。一、
代理机构和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只需要提供一份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一份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商标变更、
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不论是涉及多项业务还是涉及多件商标,;委托书的委托权限请载明包含申请人本次办理的全部业务种类、其他文件如内容相同的(如变更注册人名称时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也只需提供一份。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权限需包含所办理全部业务和全部商标)均只需提供一份,
请商标代理机构及申请人在办理纸质各项商标申请业务时注意以下事项:
对于没有附送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代理委托书等文件的有关申请书上,
二、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续展、请明确注明相关文件所在的具体申请件,
商标局2018年4月18日
商标”注销和使用许可备案等申请事宜时,
为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
委托书原件参见第XXXXX号商标的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