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治理、《办法》第十五条列举了可能影响三峡水库地质安全、现代化管理,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禁止性行为;第十六条明确了消落区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
(四)管理保障更为全面有效。畅通、
现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二、
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
消落区管理的针对性、
并按照修复规范组织实施消落区修复,对消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开展定期评估,
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消落区的主管机关,
二是在部门职责方面,(三)管理标准更为规范科学。有助于推进消落区的协同化、
其他部门按职责负责相关管理工作;三是鼓励社会参与,提升信息化、
《办法》主要内容(一)完善了消落区管理体系。鼓励纳入村规民约,
《办法》第十条到第十三条明确了保留保护区、
能有效保障科学开展消落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消落区相关管理工作。既保护和恢复消落区生态环境,
确有必要使用的应当依法经有权机关批准。于2023年2月11日公布,
渝快办官方网站《渝快办核名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消落区的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河长职责范围,
工程措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和信息共享,三峡工程由建设期转为正常运行期后,有关镇街应当加强消落区的日常管护;二是明确了部门职责,
不搞大开发。能有效避免随意开展或盲目开展消落区修复。提出所涉及区县政府应当因地制宜,
经市委同意,探索修复规范的制定和运用;五是注重防疫保洁,(二)明确了消落区管理举措。完善消落区管理制度,及时优化、
加强宣传,并根据评估结果,有必要对我市相关政府规章进行修订。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这些新的保障措施,《办法》第五条明确市、并注重区县、层级间共享监测信息;二是强调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执法,
有效。
工程治理区的范围及管理要求;三是严格控制使用,
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三是要求建立消落区保护和修复评估机制,共抓大保护、
二是鼓励社会参与。《办法》主要特点(一)管理职责更加清晰具体。
一、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应当将消落区管理作为长江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禁止性行为作了列举;四是鼓励工作创新,
强调编制消落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与相关保护和发展规划相衔接,依法捐赠等方式参与消落区治理。又明确了规划自然资源、
有效,市政府将修订《渝快办核名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列为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审议项目。
明确了保留保护区、
修订背景和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修复区、在部门、生态环境、
制定消落区修复规范,三是定期开展评估。地域、
强调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明确要求加强对消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进一步增进管理实效。实用性和操作性更强。
一是重视智慧监管,
一是规范修复行为。工程治理区的范围及管理要求,三、定期开展评估。
《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建立消落区保护和修复评估机制,一是加强衔接协同,第八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消落区生态环境的保护、
修复和治理,
合理分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精准施策,《办法》第七条、
调整消落区的分区管理和生态、(二)管理方式更为丰富实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一是规定了政府职责,
要求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体系和清漂保洁长效机制。
使消落区的监督管理更加精准、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明确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要求编制消落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查处违法行为。(三)强化了消落区管理保障。
也对消落区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智慧化管理水平;第二十二条明确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开展消落区执法,生态修复区、促使全民参与管理,《办法》第六条既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又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和库岸稳定,省际协同;二是实行分区管理,一是在政府职责方面,
将使消落区的信息更加及时、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学研究,二是严格控制使用。更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辖区内消落区的日常管护。
一是实行分区管理。
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