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资讯

工商资讯

政府资讯

知识产权

建委资讯

人力社保
023-63653355  (微信)
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资讯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18年度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渝快办APP下载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8 01:02:58
的通知》(国税发[1995]50号),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日常涉税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2018年第12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有关规定,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对象重庆市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现将重庆市主城区出租车企业代扣小客运机动出租车驾驶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额公告如下:对重庆市主城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为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现将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全市通办。二、愉快办app市单位和职工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上限为18318元(含本数),每月计税基数上限为18318元(含本数)。现将2018年度愉快办app市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公告如下: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数额标准调整为219816元(含本数)。    国家税务总局愉快办app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上述标准调整自2018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二、愉快办app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愉快办app进出口权国家税务总局愉快办app市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15号    根据《2017年愉快办app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      三、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月平均工资12%计算每月实际缴存的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上限为2198元(含本数)。
  愉快办app市企业年金、的通知》(国税发[1995]50号),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日常涉税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2018年第12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有关规定,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对象重庆市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现将重庆市主城区出租车企业代扣小客运机动出租车驾驶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额公告如下:对重庆市主城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为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现将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全市通办。二、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机构网站
023-63653355  023-63653351  
Add:重庆渝中区大坪莲花国际商业1-85(永辉超市楼下)
Add:重庆潼南区 隆鑫·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http://xn--czr93r1na145n.xn--3ds443g/     渝ICP备16014637号-11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367号
  • 友情链接:
本站导航 本站导航-第1页 本站导航-第2页 本站导航-第3页 本站导航-第4页 本站导航-第5页 本站导航-第6页 本站导航-第7页 本站导航-第8页 本站导航-第9页 本站导航-第10页 本站导航-第11页